粵經貿發電〔2009〕233號 各地級以上市經貿局(經貿委、科工貿信委),中博會事務局,有關協會和院校、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粵港合作力度,深化實施CEPA,提高我省會展業專業化和國際化水平,根據粵港服務業合作專責小組工作會議決定事項的安排,我委與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香港貿易發展局定于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在廣州麗思卡爾頓酒店聯合舉辦粵港會展業合作交流會。為了確保此次交流會成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宗旨 在CEPA緊密合作框架下,通過香港資深會展業界專家和精英與廣東省會展業界機構和企業分享香港以及國際會展業的成功經驗,深度探討兩地會展業的合作機遇和資源整合的途徑,共同提升粵港會展業國際競爭力和辦展水平,推動粵港和大珠三角地區會展業良性發展。 二、時間地點 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14:15-17:00 廣州麗思卡爾頓酒店二樓豪華宴會廳 (地址:天河區珠江新城興安路3號) 三、交流嘉賓 (一)香港展覽業現況:機會與挑戰。 主講:周啟良先生香港貿易發展局助理總裁(周先生所在的香港貿發局的展覽會數目與規模不斷擴大,每年於香港舉辦的國際貿易展覽會增至31個,且在世界享負盛名——其中七項貿易展覽會的規模為亞洲之最,部份更躋身全球三甲之列。) (二)展覽會營銷及推廣策略。 1.主講:王國洪博士 泛聯展覽物流香港有限公司集團總裁(王博士經營展覽超過20年,曾參與新加坡的行業專責小組給政府提出建議,將新加坡打造為國際展覽城市。) 2.主講:張偉雄先生 香港展覽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先生現為香港展覽會議業協會常務副會長,擁有超過25年籌辦及管理展覽會的經驗,包括多個國際品牌展覽會。) (三)展覽會知識產權保護。 主講:莊麗娟律師 的近律師行(莊律師所屬的的近律師行于香港多個國際展覽處理知識產權保護的經驗豐富。莊律師個人亦畢業于香港,英國倫敦大學。) 四、參會名額 1.請各地級以上市經貿局(經貿委、科工貿信委)分管會展和經濟協作的相關負責人和業務科(處)室的工作人員參會,同時組織5家本地相關協會和會展企業的有關人員參會; 2.請中博會事務局負責人以及各部門業務人員積極參會; 3.請省會展業協會組織屬下會員企業20-30家參會; 4.請會展活動較多的有關省級協會派2-3位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參加,同時組織5家會員企業參會; 5.請有關院校設置會展專業的師生和研究人員自愿參加; 6.請本委有關業務處室相關人員踴躍參加。 請于11月2日前將參會回執傳真至我委(市場建設處)。
附件:粵港會展業合作交流會回執
廣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2009年10月30日
(聯系人:田敏、吳軍,電話:020-83135820、83133433,傳真:020-83133274,電郵:scjsc@gdet.gov.cn) | ||||
|